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日前,
再生水是天津市生态用水的重要来源,长期以来由于天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较低,出水水质普遍低于地表水Ⅴ类水平,增加了河湖污染物负荷,给河湖水质造成不良影响。自2015年10月开始,天津市出台新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按照处理规模执行A、B、C三个标准,其中A级标准要求出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平,B级标准要求出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Ⅴ水平,C级标准要求少数处理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厂在原处理水平上做进一步提升。
为落实好新标准,天津市自2016年起开始对中心城区5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和环外各区105座中小型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通过高效沉淀、膜处理工艺等技术手段,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目前,
